搜身,几个人身上钱夹子、打火机、手表放了一堆,按正常程序,这些都是要登记的,不过登记后也常丢,没办法,将来出狱的时候归还,谁还在乎那东西。 这拘留、拘役在看守所根本就是不入流的罪名,所以对这些混混们的管理也不严,而且这些人基本没有逃跑的,这道理很简单,满打满算才几十天,要真跑,不划算,给再逮住揍得狠是小事,那罚款和拘留时间可就更重了。谁也不去触这个霉头不是。但被拘留的人却是一个也轻松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