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份合约,更像是一个无脑的演员起草的,而不像一个正规的影视公司能写得出来的。 我签过许多合约,也看过许多合约,基本上都是强势的一方,也就是公司和企业的这一方,在最大限度维护本身利益的前提下,象征性的,以不违反劳动法的前提下,适当地给予演员的一方一点,带有诸多限制的权利,更多的还是希望演员尽义务。 但你这份合约完全是阴阳颠倒,小公司只能引起大家笑话,大公司绝对引起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