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实际编撰人,那这一切就合理了。 朝廷律法并没有一套完整清晰的法律文件,而是由立朝以来所颁布的无数道御旨谕令构成,形成一个极其复杂、甚至前后矛盾、冲突的律法体系。 新上任的官员就算有几年的积累,也几乎不可能搞清楚这里面错综复杂的关系,因此他们处置各种事务,压根离不开手下那些在这套体系钻研了半辈子乃至一辈子的老吏协助。 而因为这种知识性的垄断,也就很容易形成父子相传、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