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锐的实验室本身就是在华锐公司的名下,只是全资所有人的身份无人知晓,他也因此拿出了万宝龙,准备签字。 李章镇带来的律师在旁解释道:“这份法律文件主要是界定了双方的职责和权力。杨锐先生在北大所属实验室中进行的实验,必须得到唐集中先生的允许,否则视为非法实验,必须赔偿北大方面双倍的实验费用。另一方面,北大和唐集中先生只拥有杨锐先生在北大所属实验室所进行的合法实验的挂名权等相关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