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就算没有欧宝宝派人来做暗示的操作,办事处的人也会先联系苏若的。 这种原屋主个人卖掉房子的情况,确实很多。律师为了避免经济纠纷,就定下了联系原屋主的条件。这也不算是多事,或者是给现屋主添乱。而是在过往的案例之中,就有很多原屋主因为房子升值或者房子拆迁之类的情况,把现屋主告了,也把开发商告了的。这些案情就都很复杂,有输有赢的。 这边是集体产权,律师自然不能犯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