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危险、毁损私人财产、妨碍公务……明明单独行动时都没有惹上过麻烦,可是只不过与我一块儿出门不到几个小时,身上顿时就多了三条罪状。」毁损咖啡桌倒不算多大问题,在赔偿过家俱费用後咖啡厅老板就直接选择了当场和解,然而麻烦的却是罚单上开出的另外两条罪名。 公共危险以及妨碍公务都是属於公诉罪,若说民事案件只需要付钱就能大多了事,那麽公诉罪就是没得商量,无论如何都得是要进看守所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