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许爷”! 霍也当时没想当什么爷,可是那里实在是太乱了,不知是家庭环境影响,又或是与生俱来,霍也的正义感都不允许那里如此肮脏。 于是人生中唯一一次,他杀了一个人,一个几乎将《索拉殖民地刑法》上所有书写出的罪行全部犯下的家伙,一个一定会被普罗大众认定应该去死的家伙。 他将那人抓到了地下城的城门上,用麻绳缠住对方的脖子,一脚踹了下去。 看着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