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步获罪? 朝臣明白,这是纣王的下马威,表明自己看不上云中子。 这时费仲出列,有些心虚道:“自成汤先祖以来,朝官尊左,燕饮、凶事、兵事尊右,今鸣钟击鼓,齐集文武,乃朝会大典,非兵事,自当尊左,云中子却先迈右脚,有罪,且其人稽首而不拜,大有慢君之心,罪上加罪,按《汤刑》之律,当断其一臂。” 这也能说得头头是道? 听起来,还挺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