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乍听起来,并没有任何的不妥,但是细细思索起来,却有些细思极恐。 凭借魏玖的第一反应,答案很明显,故意伤害罪,但真的如此简单吗?实则不然,仔细思索之下,第二个答案,非法经营烧烤食品,这个答案虽然好笑,但却也不无道理。至于第三个占道经营也并没有错,毕竟事件发生的地方,就是一处街头。 如果说这三个答案很坑爹,那第四个,就只能用“聚宝坑”来形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