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的官职体制,皆由太祖皇帝钦定。 太祖立国之初,鉴于宋元两朝皆君弱臣强、太阿倒持,以至皇家最终失去江山的教训。借胡惟庸案废除宰相,将相权力归于六部。 如此一来,他又担心六部的权力又会过重,便对应六部设立了六科给事中,专门负责监督牵制六部之权。 因为这位皇帝实在太谨慎了,他自然还会担心,六科权力过重怎么办?总不能再设个六处来监督吧,那样岂不陷入了无限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