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代初期仍沿用隋代的“租庸调”制——由官府授田,每丁每年纳粟二石,这只相当于一二亩地的产量,而每丁一般受田几十亩、上百亩,税率相当于汉代的“三十税一”,甚至更轻。若遇自然灾害,租调可减免。而世家大族占据大量土地,佃租出去,佃户缴纳的租子要数倍与朝廷的税率,多的时候甚至达到五倍。 在商业并未兴起的年代,这亦是世家大族最主要的经济来源。 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