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章 堂审(上)(2 / 14)

尊,以贱犯贵,有失人伦。部曲奴婢为主隐。疏议云:部曲奴婢,主不为隐;听为主隐,非谋逆以上并不坐。”

除谋反、谋大逆、谋叛外,基于主从尊卑之别,奴婢是不许告发主人的,否则处以绞刑。

这一条,在太祖查蓝惟庸、胡玉案时,为了奴婢能举报主人罪行,特地废除了该法。

这也是杨清源敢以此奴婢之证词查文颉罪行的法律依据。

但是文府之中常有奴婢身亡,不足以定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