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 贞观元年正月,唐太宗下制,令今后中书省、门下省以及三品以上官入阁商议国家大事,都要有谏官跟随,遇有不当之处,谏官立刻进谏,并重用言官魏征。 且命吏部尚书长孙无忌等与学士、法官等人重新议定律令。放宽绞刑五十条为砍断有趾。 为表示自身仁德宽厚,李世民仍嫌这种肉刑太残酷,蜀王法曹参军裴弘献请再改为加役流,徙三千里,居作三年。诏从之,天下之民遂念皇恩浩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