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泰纳代表联合国环境署和蓝星集团签订了《垃圾岛处理框架协议》。 协议约定,蓝星集团全面负责垃圾岛的垃圾处理事宜,并在一年的时间内消灭1o万吨垃圾,在十年时间内消灭垃圾岛全部的垃圾。 作为回报,蓝星集团拥有垃圾岛的所有权及周边海域的开采权(范围参考主权国家对领海和经济专属区权利)。 同时联合国关于垃圾岛的专属资金(1o亿米刀)将会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