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载:洪武四年十二月壬寅,明太祖朱元璋鉴于“军民行礼,尚循胡俗,饮宴行酒,多以跪拜为礼”,乃令中书省并礼部定官民揖拜礼。 主管官员遵令定出相应制度,于是“一切胡礼悉禁勿用”。 《明会典》中亦有这样的陈述:“嘉靖八年令、巡按、御史於守令官、不许作威挫辱,知府相见,不许行跪礼,凡官员公座。” 故而明朝官员间上下级是不行跪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