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七年三月六日,泰国中央银行宣布,泰国国内的十一家财务公司和两家住房贷款公司存在着资产质量不高和流动资金不足的问题。要求这些财务公司和住房贷款公司增加资本金八十五亿泰铢,约合三亿三千万美元。同时要求泰国国内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将坏账准备金的比率从原本的百分之百提高到百分之一百二十,这一命令使得泰国的金融系统备付金增加了近二十亿美元!泰国中央银行的这一举措,原本是在于加强金融体系的稳定,并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