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韩见明每年都发布一两条新律法。 废除了人口买卖。 禁止了奴役平民,只可平等地雇佣,不满意可结束雇佣,但得结清工钱,如果因一方故意生事而导致的雇佣终止,得给予另一方对应的赔偿。 取消了阶级,士农工商、男女老少,再无贵贱。 严令不得轻薄女子、男子,侵害未成年男女,更是死罪。 …… 新律法每次发布,都引起一些轰动,给各地衙门补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