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故窃食果腹,依律当否断其手乎?” 面对此问题,李斯一时瞠目。按大秦修真律令,凡涉盗窃者,皆须斩去一手。然则,名为张三者自然难逃此厄。然稍具理智之人,皆能看出其中悖理之处。 此时,李斯毅然说道:“依大秦修真律令,自然当断其手。”对此,刘博淡笑回应:“然若此人失一臂,则爷孙二人均无法存活。如此看来,大秦法家所订立之律法,竟是欲置饥饿偷食者于死地。试问,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