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郡制度的雏形 我国地方行政制度的基本框架最早可以追溯到先秦时期。春秋战国时期,各诸侯国内部实行郡县制,中央政府则主要依靠藩国来进行统治。到了秦朝,秦始皇实行郡县制,形成以郡为主的州郡体系。这种以郡为基本单位的地方行政制度在汉代得到了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汉代中期,全国划分为13个州,下设郡县,构建了较为完备的州郡制度。这一时期的州郡制度,奠定了后世发展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