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三章、发展经济为民养,服务社会创共享(3 / 22)

在古代,下民家的孩子是没有生命权的,整个封建王朝都是最野蛮最黑暗的时代。

在古代平民没有生命权、自由权、财产权,古代社会政治愚昧,手段残酷,殉人、人殉现象历代都有。

现代法律不允许“把生命直接作为实现任何进一步目的之途径”,即使生命权主体本身对客体并无全面的支配效力,任何人都无权剥夺他人的生命权。这是文明的起点之一,但是在东方某大国,有一条器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