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这事李文书占着理! 王博与人家家眷私通,被人家当场抓住,挨一顿收拾是理所应当。 虽说李文书这是私刑,但也是人之常情,任谁听了都无话可说。 况且,王博这行为是大夏律法禁止的,他触犯了律法。 虽然大夏律法对于私通不是死刑,但也是杖刑。 而杖刑是掌握在人手里的,打生打死,执行者说了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