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的规矩是流官。 官员不能在自己家乡任职,吏员不会离开自己的乡土。这原本是为了防止出现汉末那般的地方豪强,一手遮天,鱼肉乡里,结果却铸就了具有鲜明特色的小吏政治。 到了任上,接了印信,县官要做的第一件事便是翻出本地档案,或是先清算粮税,或是先清理狱政,而这些都掌握在各房吏员手中。若是吏员不配合,这位新官只能查到上一次朝廷普查时候建立的鱼鳞黄册。就崇祯十六年的县官来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