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个性化要求不会违背儒教普世价值,所以总体来说仍旧不出三大本的范畴。 至于“例”则有针对性,往往是本族与外族之间的约定。更贴切“乡规”两字。比如两个宗族之间约定对某处水塘的开发利用,或是某片林木禁止砍伐,也有早晚出入走哪条道路、下地干活衣服如何摆放不至于错拿——耕读传家的农民不同于没有“只耕不读”的农户,他们下地干活前要换上劳作时的褐衣,在收工回家时再换上居家的常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