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如朱慈烺一直强调的“代天立宪”——这里的“宪”是指所有法律性文件,皇帝牢牢控制着立法权。 立法程序由官民提请,交付部议,内阁初读,涉及国家财赋大计的问题交给给事中评议,再回于内阁二读。初读或者二读之后,内阁形成合意,进行票拟,交予皇帝朱批。在皇帝朱批之前还有一个环节,就是由舍人科、翰林院进行条文制订,力求文字优美,没有歧义,这也是朱慈烺掌握在手的环节。 看似只是润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