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朱慈烺实行“劫富济贫”之后七年,大明势家们终于学会了照章纳税。申报财产。对他们而言,纳税是义务,申报财产则是自保。只有让大家都知道他们有多少钱,才能免去无妄之灾,更不用担心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落在自己头上。 至于通过宗族捐赠来逃避税款的事,在大明境内屡有发生,不过在见识了朝廷“举族流放”之后,这种行径已经颇为收敛。到底逃的是一家之财,而宗族中仍旧有广大的“无辜族人”。他们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