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节假日薪资为常规薪资的三倍,法定节假日加班薪资为常规薪资的五倍。 除了常规节假日安排外,大唐帝国将会在法律层面上,把春节、清明、中秋、冬至、诞节规定为法定节假日,法定节假日各为三天。 同时在户部之下设立全新的机构劳务司,该司的责权就是研究、保护雇佣的权益。 宣平四十一年,大唐帝国通过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切实保障普通劳动人民的利益,从多方面推动全民温饱,乃至朝着全民富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