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诛谓之失德’,意思就是没把法律告诉给百姓就贸然以法律治罪,那是地方官的无能。 刘德的皇祖父太宗孝文皇帝当年就下诏说:细民之愚无知抵死,朕甚不龋 从此以后不识字的农民,犯罪被捕向来都是降罪一级,除非是不孝、不梯等人伦之罪,至于乡间农夫闲暇时发发牢骚,就算辱及皇帝,也不该治罪,除非他想造反…… 所以,汉代的律法,都是先宣告之后,再执行,特别是关于市令的律法和涉及民生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