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愚昧或者说理智。主导了人们的这种行为。 尽管士林舆论一直在鞭笞这种愚昧自私的溺婴行为,但收效甚微。 在这个时代。没有什么人权概念,更不存在母婴保护法律。 父杀子。天经地义,无可违逆! 但,人心都是肉长的,假如有办法,谁愿意亲手去杀自己的孩子? 而且多数家庭还存在着一年杀一子的悲剧传统——出生率太高了! 刘彻的诏书,毫无疑问给了那些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