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浩斗完法后,便离开了斗法之地,回到了钱塘县李公甫的家。 李公甫毕竟是县里的捕头,虽说他这人是个还算清廉的人,但住所还算是不错的,最起码比一些普通百姓强上很多。 他的家是一座小院,内有六间房,家中还有两个小丫鬟伺候。 南宋时期的丫鬟还是挺自由的,她们不再是主人和奴隶之间的关系,而是雇主和雇佣者之间的关系。 今日的李府格外热闹,李公甫兴奋的坐在椅子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