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家,中间人,见证人的名字,而新房主一般只写姓,或是干脆姓和名字都不写。 这样的结果是,一但丢失,捡到房契的人,完全可以冒充对方。 就算告到衙门,若是不能请到中间人,见证人,及原房主,也是白告一场。 也就是说白契在谁手,房子便归谁所有。 所以每次买铺子田产,陈家旺都会去镇上负责管理田产户籍的小史那里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