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区三环·临海街六巷一七二号”的房子,被烧毁。纵火者已经投案自首。由于没有波及其它府邸,由于您的府邸并无贵重物,由于纵火者身无分文,临海街区衙门判纵火者服徭三年。 “叼,居然不赔钱?”赵君宗大骂,就因为他房子长年失修,就因为那货没钱,衙门居然就不判他还钱了? 至于是谁烧了他的房子,赵君宗猜测应该是,被他清零“武器装备”的那几个人,而投案自首的只有一个人,这是很常见的“顶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