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就是一柄剑。 这柄剑被制造出来的目的就是杀戮。 区别在于,杀谁。 决定这柄剑杀谁的,归根结底,是手持这柄宝剑的人,而既然是人来决定杀谁,就说明这柄剑下肯定有冤魂,自古以来的冤假错案充分证明着这一点,毕竟,剑本身是没有自主权的,持剑者才是真凶,最初的铸剑者才是帮凶,这就是过于残忍的世界,和良知相对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