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二二章 走题了(3 / 16)

在法治过程中,君王高高在上,不直接参与治国,而是以旁观者、审判者的姿态掌控全国。

法,又分三部分。

一者曰‘势’,为君王所独有、且君王天生就有;君王若神明,高高在上。掌控‘法’,以法治国。

二者曰‘术’,所谓‘术’即位赏罚分明、权衡左右。

三者曰‘法’,为广施万民之法,万民所必从。

得此三者,则纵使疆域万里,君王必垂拱而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