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观十五年腊月,兵部侍郎房俊奏请皇帝于岘港设立总督府,总督岘港之军政,护佑商贾,敦促驻军。贞观十六年正月十五刚过,此项奏请被皇帝移交政事堂,诸位宰相商议之后允准,正式成立岘港总督府,隶属于兵部之下。 唐朝并无总督一职,一应待遇照比下都督,从三品。 岘港总督一职由房俊担任,但房俊要留在长安主持右屯卫的新兵操练以及铸造局的建设,不能亲临岘港,实际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