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管辖,只对同级市人大代表大会负责,但真实情况却不是如此,不说检查院,即便是法院,也免不了受领导干部干预,在判决上导致某种不公,所谓的司法独立更多的只是停留在纸面文章罢了。 其实造成这种现象本身就是由体制内很多不合理的制度导致的,检察院说是不受同级市政府领导,但偏偏检察院的经费是由市财政拨款的,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财政权捏在市里,检察院想不受市里的领导都没有那个底气,财政不独立谈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