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争议的就是一块地是属于集体私营林,也就是曾经在公社时代由公社开工钱,由私人造林的林地,那种山林集体占百分之三十的份,私人占百分之七十,土地归属于林主。 晁老太太和万俟教授王师母讨论一阵,觉得利大于弊,拍板决定——买了! “叶姐,这个我来出钱,我买来当礼物送给小乐乐。”王师母先抢付款权。 “我说妹子,你送给乐乐的礼物还少么?衣服全是你买的,你还好意思跟我抢?”晁老太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