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章陷害? 唐承隋制,置御史台,内设有三院,即台院、殿院、察院,掌纠举弹劾百僚,推鞠狱讼、知公廨等杂事,分别由侍御史、殿中侍御史、监察御史居其职,合称三院御史,司职不同,又各有侧重,尽管品秩不高,但是却很清要,而且迁转极快。 根据朝廷的规定,官员升迁,每年一考,一般是四考或五考,最少也要三考才予以改迁,但是御史却不同,身为人君耳目,纠劾百司,名字出现在皇帝案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