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车子房子和商铺等等全部由妻子胡秀茹继承。其次是基金证券和股票,由儿子楚弘和女儿楚静按照比例共同继承。 最后是股份的分割,股份的继承人就多了,由胡秀茹、楚弘、楚静母子三人,以及楚同光、楚同湘兄妹二人,共五人平均分割楚同和名下的所有股份。 整个遗嘱的财产分割都没有楚商什么事,甚至连他的名字都没有提及,好像楚家根本没有这个儿子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