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这个新区书记无能,才让你们遭遇了来自王红刚等人的无故伤害后,不能为你们伸冤做主。毕竟人家的叔叔是王副书记,市局那边也极力压你这个案子。我们新区区分局想翻案,都困难重重。才让你不得不,出此下策趁着王副书记下来视察时,当众跪地喊冤。” 这话说的—— 是一个公职人员,在这种场合下该说的话吗? 不守规矩,目无领导之类的词汇,都不足以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