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56章(7 / 7)

“县长,你虽然是县长,负责政府的全面工作,但是你不是警察,你也无权干涉我们公安日常的工作。如果县长觉得这个案子有问题,你可以走程序对这个案子的办案过程进行审查,如果你觉得我个人有问题,也可以走程序让组织上来调查我,我完全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