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刘大力做汪淑平的工作。 刘大力听弟媳说明原因之后,也觉得奇怪,他一打听才知道,矿井根本没有挖开。这事可不好解释,矿上请有关方面给汪淑平做工作,一次性赔偿了三十万元,汪淑平才含泪在合同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由于刘大力知道了这事儿,他弟弟又在这次矿难名单之中,本来其他逃生的人,每人矿上给两万元封口费,朱海泉特意吩咐给了刘大力多给了一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