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选拔优秀学生入中级武院,中级武院教授学生三年。 三、各州设立高级武院,在全国州郡的中级武院选拔学生,入高级武院,教授学生五年。 四、每年同郡内各初级武院相互比武,优胜者获得最多的修炼资源分配,按武院排名,决定资源数量排序。同理,同州内,各郡中级武院互相比武,确定修炼资源分配。 五、大夏境内各州所有高级武院参与高级武院大比,以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