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文字狱。 假如这个人真的像白莲花一样高洁,什么罪名都没有,也能用屈打成招的方法,认罪书一写,手印一按,也就有了罪。 或者再干脆一些,直接把人打死,然后随便找个罪名安上,对外就宣称此人畏罪自杀。 总结起来就是三个字: 莫须有。 诏狱的存在,也是朝中百官畏惧内廷司的最大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