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章 丛林激战,格杀战王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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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子的心中震惊无以复加。
昨天庄海人还在正阳市,今天竟然跨越了上千公里,追击了过来。
更让他震惊的是,庄海的实力,竟然夸张到这种地步。
从上百米的高空跳来下,竟然毫发无伤。
在灭口黄爷时,他的目标本来是顺手暗杀掉庄海的。
出乎他意料的是,庄海竟然躲过狙击枪的射击。
依靠身法躲避子弹射击,这种只有在枪战电影里才能看到的桥段,其实现实中也有一些超级高手可以做到。
战王就是其中的佼佼者。
多年前,他被两个持枪杀手暗杀,依靠着神出鬼没的身法,他躲过了杀手的射击,并趁着两人换弹的时间,徒手抽出了两人的脊骨,完成了反杀,从此名震江湖,落下了一个“血手”的凶名。
不过战王的那些手段,与庄海相比完全不够格。
上百米的高空直接坠落,还可以安然无恙,这个身体强度,简直比美漫里的美国队长还要夸张。
“嘶……,赶紧跑!留在这里死路一条,这种怪物,还是留给战王那个疯子去对付吧!”
影子审时度势,瞬间打定了主意。
他甚至连掉在地上的狙击枪都顾不得去捡,向着远处发足狂奔起来。
“给我去死吧!”
庄海怒吼着,他单手托起重机枪,扣动了手中的扳机。
枪口喷出着的火蛇。
89式重机枪,口径12.7毫米,有效射程1500米,射速更是达到了惊人的每分钟六百发,原本是作为步兵火力支柱设计的。
被武警支队另行加装在直升机上,结果庄海跳机前,一把将其扯下来应急。
机枪的本体重量就超过了50斤,连带着一旁的弹药箱,重量直接超过了100斤以上。
如果有陆军士兵看到眼前的一幕,一定会目瞪口呆。
这种重机枪必须架设在坚硬的地面上才行,身板子小的人,甚至都压不住枪身。
竟然有人单手持握数十公斤重的重机枪射击?
开什么玩笑!
这是人可以做到的?
阿诺扮演的终结者都没有这么猛!
枪声隆隆,庄海单手持握,如同杀神般矗立当地。
子弹壳不断地抛飞,一道道火蛇,如同死神的镰刀向着战王等人所在的位置横扫而去。
庄海有着“远程武器大师卡”,其射击水准已经达到了百步穿杨的境界。
战王那伙人,除了那些躲在掩体后面的逃过一劫外,其他人就没有这么好运了。
有两个倒霉蛋,被当场打中了脑袋。
还有一个家伙被一枪打中了右侧肩膀。
12.7口径的子弹,其威力甚至可以洞穿装甲车的护板。
打在人体上面的效果可想而知。
那两个打中头部的倒霉蛋,脑袋就好像被铁锤砸中的西瓜般,轰然炸裂。而那个被打中肩膀的家伙,也好不到哪里去,他的半边身体,就好像是被炮仗炸飞的牛粪般,碎裂成漫天血雾。
一瞬间折损了三个人手,战王不禁勃然大怒。
战王统领着暗墟组织的执法堂。
这些都是他精心训练出来的执法堂成员,每一个都是以一当十的好汉。
整个执法堂的成员,也不过二十人,一下折损了十人,虽然谈不上是灭顶之灾,但是已经算是遭到重创了。
“阿巴!阿巴!”战王怒吼着,额头青筋暴起。
一个满脸刀疤的执法堂成员,看到朝夕与共的兄弟惨死在面前。
顿时激起了心中的怒火,怒吼道:“我踏马弄死你!”
从一块岩石后面冲出来,不过他刚冒个头,就被庄海当场点杀爆头了。
“嘶……”
战王倒吸了一口冷气,心中一片骇然。
身处黑暗的森林中,又是相隔数百米的距离。
前脚刚露头,后脚就被一枪爆头。
对方的枪法竟然恐怖到这种地步!!
战王是暗墟赫赫有名的神枪手,但是扪心自问,庄海的枪法比他强上数倍。
更何况庄海手里还握着一把89式重机枪,其火力之凶猛,不在他们之下。
“阿巴!阿巴!”
战王的快速地打着手语,双手的动作,快到令人眼花缭乱。
一旁数米开外,一棵参天大树后,代号“血一”的光头文身男,他是战王的传声筒。
血一点了点头,大声喊道:“大家身上有手榴弹的,全部扔到五点钟方向,血三、血四跟着我,手雷响起的瞬间,我们从三点钟方向发动冲锋。血二、血七、血九、血十四,你们从六点钟方向发起进攻,给老大创造条件!”
“是!”
丛林的各处,响起了异口同声的回应。
而此时,距离庄海不到三百米开外,那片岩石丛林。
经历了一段枪弹洗礼,外加上火力的狂轰滥炸,整片石林已经满目疮痍。
因为庄海的出现,打破了战场上僵持的局面。
岩石掩体后的包包等人,脸上满是惊骇之色,都是一副见了鬼的表情。
包包心中激荡。
他们和战王等人交火的局面,看似陷入了僵持,其实他们已经到了强弩之末。手中的弹药所剩无几,幸好庄海及时赶到,不然后果不堪设想。
一想到庄海从天而降,手持重机枪碾压众生的画面。
那种蛮横、霸道、不讲道理的强大,让她发自灵魂地颤动着。
她就感觉浑身上下电流经过似的,全身发麻,心中不受控制地剧烈跳动。
呼吸变得粗重,目光牢牢地定格在庄海的伟岸的背影上。
庄海的身影,在她眼中不断地放大,再放大,直至占据了她整个心灵。
常年扑在工作上,内心里装着的男性,除了罪犯还是罪犯的她,内心中竟悄悄多了一个伟岸的身影。
一旁的包天瑞可没有察觉到姐姐的放心萌动。
他还是第一次上战场,枪炮子弹,在头上乱飞,各种手雷、炮弹在身边爆炸的动静,让他差点吓尿了裤子。
双方交火的时候,他匍匐在地上,心里将漫天的神佛祈求了一遍。
神佛没有等到,却等来了庄海。
从天而降的那一幕,如同烙铁般,深深地烙印在了他的脑海深处。
他看向庄海的眼神,充满了无比的狂热,彻底成为了庄海的小迷弟。
而此时,战场上空数百米的位置。
驾驶员操纵着Aw119悬停着,下方激烈的战况,丝毫不落地尽收眼底。
机舱内的众人表情复杂,惊魂未定之余,止不住的狂喜之色。
刚才他们被庄海吓坏了。
没背降落伞,就直接从上百米的高空中跳下来。
就算是超英电影里,美队从高空跳落,也需要用振金盾牌吸收一下冲击力才行,普通人只是肉体凡胎,就算世界上最厉害的跑酷运动员,最多从三层楼的高度跳下来,再高的话,人类就无法抵抗这种强大的冲击力了。
而庄海跳落的高度是一百米,是跑酷运动员的三十倍以上,这种高度别说人类了,就算是九条命的猫,也会摔成一团肉泥。
刚看到庄海跳机时,夏海生惊吓之余,脸上满是惋惜之色。
两人的交情并未达到交心的地步,在他眼中,庄海是一个实力强大到极致,可以为军队所用之人。之所以和庄海交往,更多的则是为了借助庄海的力量,捶打锻炼手下的队伍。
与他相比,余芳玲的感情则更为复杂。
虽然和庄海接触的时间,没有夏海生接触的长,但是庄海在她心中的分量极高,这一天近距离接触下来,庄海的果决、睿智,办案的雷厉风行,已经彻底将其征服,她甚至在考虑,是不是该像学弟潘战旗那样,抱紧庄海的金大腿。
众人中情绪最为激动的就是常健了。
他和庄海认识的时间最久。
虽然庄海喊他师父,他喊庄海海哥,彼此的称谓上看似不着调,但是庄海在他心中的地位,简直如同亲兄弟一般。
在庄海认识庄海前,他在岗桥派出所一待就是将近二十年。
虽然担任着巡逻队长的职务,但身份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小民警。
同事们不在意他,同学们无视他,甚至家庭地位也一落千丈。他仿佛成了一个行尸走肉,无人在意的生活。
但是认识庄海后,他的人生从此就是开挂一样,三等功拿到了,集体二等功也近在咫尺,本人更是借助庄海的势,一路青云直上,谁能想到一个本应该彻底烂在基层派出所的人,会摇身一变,成为市局刑警二大队的小队长。
同事们的羡慕,同学们的刮目相看,甚至是妻子无意间崇拜的目光,让他有种人生重活一世的感觉。
这一切都是庄海带来的,可是此刻,庄海当着他的面跳下了飞机,他满心都是自责,责怪自己愚蠢,责怪自己无能,为什么没有阻止庄海。
刚才庄海跳机时,他整个人已经彻底被吓傻了。
反应过来的他,也顾不得自己会不会跳伞了,抓起墙上的降落伞,直接就要往下跳。
百米的高度,属于超低空跳伞了,就算是训练有素的跳伞队员,哪怕是红牛赞助,他们也做不出在原始森林上空低空跳伞的疯狂举动。
但是常健已经顾不上这些了。
跳下去,或许还有一线生机,不跳的话,十死无生。
就在他准备纵身一跃的时候,被余芳玲从身后死死抱住。
“你踏马放开我!我要救海哥!我要救海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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