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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子成是个读书人,寒窗苦读数十年,一腔热血想用满腹经纶报效国家,带上所有盘缠背井离乡到京城赶考,却接连考了三次科举都落榜。

或许是对此心灰意冷,也无颜回家乡面对父老乡亲,所以他从那以后就在坨坨村住下了。

林子成就住在离小矮坡不远处的小河边,在家门口栽了一棵玉兰,收养了跟他同一天摔下山的大黄。

大黄可不如林子成幸运了,它摔断了两条后腿,其中一条已经完全坏死。

苗郎中为了给它保命,就截掉了它右后腿,伤好了以后天天用三条腿在村子里蹦来蹦去。

于是,大黄有了新外号,大家都管它叫三条腿。

李富贵上山采草药的时候会路过小河,大黄总是蹦着剩下的三条腿过来找他玩,李富贵就会蹲下身,把他媳妇做的香喷喷的酥饼掰一半喂大黄。

林子成这时候会从屋子里出来,笑着让李富贵少喂些,说大黄吃惯富贵喂的好吃的,现在都不愿意吃他准备的吃食了。

李富贵嘿嘿一笑,摸了摸大黄的脑袋,“吃一点不碍事的,我们大黄缺了条腿,得多补补呢。”

林子成目光温柔地望着里富贵,忽而问了他一句,“李公子,你说,我要是在村里开间学堂怎么样?”

李富贵闻言仰起脸,眨巴着圆溜溜的大眼睛,顺带歪了歪头,“学堂?”

小猫是个绝望透顶的文盲。

林子成耐心而温柔地解释,“嗯,就是教人读书写字的地方。”

李富贵一听见教人读书写字,眼珠子都亮了,“好呀!开学堂吧!”

说完,李富贵兴奋到把大黄的脸当成面团一样揉捏,高兴地分享喜悦,“大黄,我们村子里要有学堂咯!”

大黄被揉得大脸盘子都变形了,叫不出来,只能茫然地咽呜了几声。

大黄才不知道学堂是什么。

是跟大骨头一样好吃的东西吗?

林子成动作很快,没多久就真的在村子里选了一处地方打算开学堂。

那一块本来是一座庙,后来庙祝嫌香火不够就跑了,现在荒废了,但地方宽敞,重新翻修一下就很适合当学堂。

林子成手头拮据,请不起人帮忙修缮,一个文弱书生放下书笔,拿起镰刀就自己割起比人还要高的野草来。

村子里的村民一听到是要建学堂,二话不说都放下手头上的活赶去帮忙了,李富贵也去了。

一时之间,那座荒废的庙竟一下子热闹了起来,无论男女老少都卖力地帮忙,毫无怨言,甚至于还有说有笑,氛围融洽又温暖。

林子成很是感激,特意去村口跟挑担叫卖的商人买了桶甜米酒,再给帮忙的村民挨个送上一碗甜米酒解渴。

林子成送甜米酒给李富贵的时候,李富贵正在屋子里抱着把扫帚站在神像前,微微仰着头盯着瞧。

庙已经荒废数年,神像身上的金箔已经掉落,露出底下斑驳的石纹,神像的面容也开始掉皮,只剩下半张模糊的脸,看不清楚容貌。

正当李富贵看得聚精会神的时候,一碗甜米酒送到了他面前,甜味飘上来,一下子就勾住了他的目光。

李富贵舔了舔嘴唇,这时候,又闻到一股淡不可闻的玉兰花香,往旁边看了看,果然是林子成。

林子成家门口有棵白玉兰,所以林子成身上总是有玉兰花的香味,每一次只要闻见玉兰花香,李富贵就知道林子成来了。

林子成朝他微微一笑,温柔道,“李公子,辛苦了,喝碗甜米酒解解渴。”

无论听多少次“李公子”这三个字,李富贵都觉得怪怪的。

他一边伸手接过甜米酒,一边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林公子跟其他人一样叫我富贵就行了。”

“富贵?”

林子成试着轻声独自呢喃了这二字,旋即勾唇一笑,道,“那你也别喊我林公子了,我应该比你大些,不介意的话,叫我子成哥?”

“好呀,子成哥!”

村子里的男性大多数都比他年长,再加上李富贵性格圆滑,嘴甜的跟抹了蜜一样,所以经常叔叔伯伯哥哥漫天喊,也没觉得有什么不对劲。

林子成眉眼温和,提醒李富贵,“这甜米酒还是冰的,快些喝,温了就不好喝了。”

李富贵点了点头,立马低下头去喝甜米酒。

这还是他头一回喝甜米酒,一点也不呛,还甜甜的,就跟甜水一样。

林子成又问,“富贵,你刚才站在这看什么?”

“看神像呢。”

李富贵喝着甜米酒随意地抬头看了一眼神龛上的神像,淡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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