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媳妇,我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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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晚上,李富贵的晚饭又是胡萝卜拌白萝卜。
李富贵冥思苦想好久都不知道他那一天到底哪里做错了。
最后,想来想去,李富贵觉得可能媳妇还在气他昨天晚上睡床上的缘故。
李富贵想,他得道歉啊!
但他要怎么道歉才好呢?
李富贵思来想去,最后一下子想起来,张婆婆前几天不是在菜地里捡了一窝野兔子吗?
那窝野兔子刚刚断奶,毛茸茸,圆滚滚的,可可爱了。
他每天都要上山采药,媳妇一个人在家肯定无聊,要是养上一只兔子陪陪媳妇,媳妇肯定开心。
李富贵行动力很强,立马就跑去张婆婆那讨兔子。
张婆婆一听见李富贵是用来哄媳妇的,立马让李富贵自己挑只喜欢的兔子带走。
昏暗夜色中,李富贵提着小灯笼蹲着看兔子。
一窝野兔子,像一个个团子一样缩在草窝里睡觉。
每一只都很可爱。
最后,李富贵挑了只黑毛的小兔子,往小兔子脖子上系了个漂亮的蝴蝶结,把兔子用衣服裹在怀里,回家去了。
李富贵回到家的时候,沈玉棠出门了。
李富贵就从厨房拿了根拇指大小的胡萝卜,掰成两半,他一半,小黑兔一半,然后一人一兔就蹲在房间门口等沈玉棠。
他跟怀里的小黑兔一样咔嚓咔嚓地啃着水灵灵的胡萝卜。
小黑兔啃得津津有味,李富贵却龇牙咧嘴。
胡萝卜的味道难以恭维,就跟被狗舔过的鱼还煮糊了一样在他脑袋里一顿乱窜,吃得李富贵眉头打成结。
他讨厌胡萝卜,但他笨,经常惹媳妇生气,估计以后得经常吃胡萝卜丝凉拌白萝卜丝了,所以他得多吃,多适应。
黑夜中,啃胡萝卜的咔嚓咔嚓声响个不停。
这时候,院子的木门被推开了。
是沈玉棠回来了。
李富贵赶紧把剩下的一口胡萝卜塞嘴里咽下去,然后把小黑兔往房间门口一推,自己躲进旁边阴影去期待着媳妇看到兔子以后高兴的样子。
沈玉棠正从外头归来,浑身带着寒气,大步走到房间门口,停了停,一眼就看到了缩在附近门口地上疯狂啃着截胡萝卜的黑色毛团,那黑色毛团上还系了个漂亮的结,一眼就看得出来是出自谁的手笔。
沈玉棠想起今天白天时李富贵高高兴兴跑去找林子成的样子,眼眸冷了几分,故意提高音量,冷清而刻薄地道,“哪来的丑兔子?”
“黑不溜秋的,难看死了。”
说完,沈玉棠往暗处瞥了一眼,绕过地上的兔子抬脚进了房间,重重地关上了房门。
小黑兔把胡萝卜啃完了,茫然地看了看四周,然后跑到了李富贵那,用湿润的鼻头轻轻蹭着李富贵讨胡萝卜吃,胡须一动一动,很是可爱。
李富贵蹲在那,一动不动,心咯噔一声,天都塌了!
完了,媳妇不喜欢黑色!
媳妇不喜欢猫就算了,还不喜欢黑色!
偏偏他是只黑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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