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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陈默与温昭于文艺汇演上凭借精彩的吉他弹唱赢得满堂喝彩后的数日间,石家庄的天际线仿若被一只温柔的大手轻轻擦拭,褪去了冬日那层厚重且阴霾的帷幔。暖阳似金色的丝线,丝丝缕缕地倾洒在校园的每一寸土地上,为残存在角落的积雪镀上了一层熠熠生辉的金边。人工湖的冰面宛如历经漫长沉睡后苏醒的精灵,悄然消融,湖水在微风那细腻如羽的轻抚下,泛起层层灵动的涟漪,像是在湖面铺展一幅流动的水墨画。湖边的柳树也不甘示弱,悄悄抽出嫩绿的新芽,那嫩绿的色泽,仿佛是春天用最鲜嫩的颜料精心描绘而成,宣告着一个崭新而充满生机的季节已然来临。

这天清晨,阳光透过斑驳的树叶,在地面上洒下一片片光影。陈默与温昭一如既往地踏入食堂。食堂内早已热闹非凡,同学们三五成群地围坐在一起,谈笑声此起彼伏,犹如一首欢快的交响乐,与餐具碰撞发出的清脆声响交织在一起。两人寻了个安静的角落刚坐下,还没来得及细细品味早餐,就听到食堂门口传来一阵喧闹声。陈默下意识地抬眸望去,只见一个脑袋硕大、脖子短粗的男生,迈着风风火火的步伐闯了进来。此人正是孟祥久,19 岁的他浑身散发着一股不加掩饰的莽撞劲儿,仿佛体内藏着一颗随时可能被点燃、继而引爆的小炸弹。

孟祥久脚上蹬着一双沾满旅途灰尘的白色运动鞋,鞋带松松垮垮地耷拉着,仿佛在诉说着他一路的匆忙。他一边大步流星地往里走,一边扯着嗓子大声嚷嚷:“哎呀,可算到这食堂了,我这肚子都快饿瘪啦!” 那嗓门大得犹如敲响的铜锣,声音在食堂内不断回荡,震得周围人的耳朵嗡嗡作响,不少同学都被这突如其来的高分贝吸引,纷纷投去目光。

“祥久!这边!” 陈默见状,赶忙站起身,挥舞着手臂,向孟祥久高声呼喊。孟祥久听闻声音,原本四处张望的眼睛瞬间亮了起来,犹如夜空中陡然亮起的星辰,他像一头活力满满的小牛犊,撒开腿就朝着陈默和温昭的方向冲了过来。

“陈默!温昭!可算见到你们俩了!” 孟祥久兴奋得脸颊泛红,一边喊着,一边用力地拍了拍陈默和温昭的肩膀,那股子力气大得差点让两人站立不稳,身体晃了几晃。他脸上洋溢着热情似火的笑容,一口洁白整齐的牙齿在灯光下格外显眼。

“祥久,你可算来了。路上还顺利不?” 陈默笑着问道,同时轻轻揉了揉被拍得生疼的肩膀,眼中满是重逢的喜悦。

“还算顺利,就是那火车上的人多得哟,跟沙丁鱼罐头似的,挤得我差点一口气都喘不上来。” 孟祥久大大咧咧地一屁股坐在椅子上,一边说着,一边伸手端起陈默面前还没动过的豆浆,仰头就是一大口,“快,快给我讲讲,这几天学校里有没有发生啥好玩的事儿,可憋坏我了。”

温昭见状,笑着清了清嗓子,开始绘声绘色地讲述起这几天的经历。从参加社团招新时,被摄影社团那些精美的作品吸引,毫不犹豫地填写申请表;到为了校园摄影比赛,在校园里四处寻觅拍摄素材,捕捉春天的每一个美丽瞬间;再到准备文艺汇演,与陈默日夜苦练吉他弹唱,最终在舞台上收获掌声与欢呼。孟祥久听得全神贯注,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温昭,不时发出爽朗的笑声,那笑声仿佛能穿透食堂的墙壁。“哎呀,你们俩可太牛了!早知道我就提前几天来了,也能跟着凑凑热闹,一起折腾折腾。” 孟祥久懊恼地拍了拍自己的脑袋,脸上浮现出一抹深深的遗憾。

就在众人聊得热火朝天之时,食堂门口又走进一个身影。那是一个身材高大魁梧的男生,他穿着一件深蓝色的羽绒服,羽绒服上还残留着些许室外的寒意,下身搭配一条黑色的牛仔裤,将他笔直的双腿线条勾勒得格外分明,脚蹬一双棕色的皮靴,每走一步都发出沉稳有力的声响,整个人显得精神抖擞,仿佛带着东北那片黑土地的豪迈气息。

“哟!这不是大伙嘛!” 董庆书操着浓重的东北口音大声喊道,声音洪亮得如同洪钟,在食堂内久久回荡,“可把我想死你们了!” 说着,他迈着大步流星的步伐,如同一阵风般迅速走到众人面前。

“庆书,你也到啦!” 陈默和温昭赶忙站起身,脸上洋溢着热情的笑容,与董庆书热情地打招呼。孟祥久也站起身,张开双臂,和董庆书来了个结结实实的熊抱,两人的身体因为这股热情的力量晃了几晃。

“这一路可累死我了。” 董庆书放下手中的行李,长舒了一口气,一边用手轻轻捶着自己的腰,一边感慨道,“这学校变化可真大,我刚进校园的时候,差点都找不着北了。”

大家重新坐下后,董庆书一边狼吞虎咽地吃着早餐,一边饶有兴致地听陈默他们讲述这几天的经历。“哎呀妈呀,你们这几天过得可够充实的呀!” 董庆书一边嚼着食物,一边含糊不清地说道,脸上露出羡慕不已的神情,“我也得赶紧找点事儿干,可不能落在你们后头。”

饭后,众人结伴一起回到宿舍。原本略显冷清的宿舍,因为孟祥久和董庆书的到来,瞬间变得热闹起来。孟祥久大大咧咧地将行李往自己的床上一扔,紧接着便开始整理床铺。他动作极为麻利,双手如蝴蝶穿花般快速翻动着床单、被子,不一会儿,原本凌乱的床铺就被整理得整整齐齐,有棱有角。董庆书则拿起一块抹布,仔仔细细地擦拭着自己的书桌,不放过任何一个角落,哪怕是书桌上细微的划痕,他都认真地擦拭了好几遍。

“祥久,你这学期有啥打算呀?” 陈默一边整理书架上的书籍,一边转头看向孟祥久问道。

“我打算参加学校的篮球队。” 孟祥久拍了拍自己宽厚的胸脯,自信满满地说道,眼神中透露出一股不容置疑的坚定,“我在老家的时候,那可是校篮球队的主力,这次到了学校,我一定要在球场上大显身手,让大伙见识见识我的厉害。”

“庆书,你呢?” 温昭转过头,看向董庆书问道。

“我想加入学校的书法社团。” 董庆书笑着说道,笑容中带着一丝腼腆,“我从小就喜欢书法,还拿过不少奖呢,希望在学校里能继续提升自己的书法水平。”

正说着,孟祥久突然眼睛一亮,像是发现了新大陆一般,迅速从自己的包里掏出一个篮球,兴奋地挥舞着手中的篮球说道:“走,兄弟们,咱们去篮球场练练!反正现在也没啥事儿,正好活动活动筋骨。”

众人纷纷响应,一起朝着篮球场走去。篮球场上阳光炽热,地面上残留的积水在阳光的照耀下闪烁着五彩的光芒,仿佛是镶嵌在地面上的宝石。孟祥久一到篮球场,瞬间就像换了一个人,他犹如一只敏捷的猴子,迅速带球朝着篮筐奔去。只见他灵活地左躲右闪,巧妙地避开对手的拦截,随后高高跃起,手臂用力一挥,篮球在空中划过一道完美的弧线,空心入网。他的动作一气呵成,流畅自然,引得周围观看的同学纷纷鼓掌叫好,掌声在篮球场上空回荡。

“祥久,厉害啊!” 陈默不禁赞叹道,脸上露出惊讶与钦佩交织的神情。

“那当然!” 孟祥久得意地笑了笑,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一边用手擦了擦额头的汗水,一边说道,“要不,咱们来一场比赛?分两队,看看谁更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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