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若不换马则杖八十;凡在驿途中耽误行期,应遣而不遣者,杖一百;文书晚到一天杖八十,两天加倍……以此类推,最重的处徒罪二年。 假如耽误的是紧急军事文书,则罪加三等。 因书信延误而遭致战事失败则判处绞刑…… 因为全国空前的大统一,隋唐两朝从中央发至各地和由各地送达中央的官方文书特别多,仅各州送到中央的统计材料,每年即达五十余万张。《新唐书》之中有记载,中唐著名诗人元结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