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占田数内,丁男课田五十亩,次丁男二十五亩,丁女二十亩。课田租额,每亩八升。 朝廷不管人民是否占足限额土地,一律按照上述标准征收田租。 只有边远地区少数民族不课田者,交纳“义米”,每户三斛;更远者交五斗;极远者交“算钱”,每人二十八文。 占田、课田制的施行,产生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此制颁布后,出现了太康年间社会经济繁荣的局面。 太康元年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