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县置郡,早有风传。 蓟国已有十一县。若雍奴薮圩田大成,可再得二县。那时足有十三县。地域广而人口众。一城之令,需理十万民政。其中庞杂琐碎,可想而知。 换言之。蓟国一城之规模,可比别处一县,乃至数县。且蓟王早已上表,欲将封国割给诸子,分立侯国。若有十三子,当立十三县侯。县“令”势必将改称“相”。 如此一来。推恩令下,王国必随之七零八落。为统一施政,蓟王未雨绸缪,